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:根据《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〈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闽价[2002]服610号)规定的收费标准
三、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: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6日。投标人如有异议,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(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法人单位公章,同时注明联系人、电话、地址等)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监督部门提出质疑。
货物/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/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/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
本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15:00在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(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8幢12层1号(福清商会12楼))开标。按招标文件的规定,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,并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中标候选人,具体公示如下: